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及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2015年重点工作安排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钦州市政府门户网站(www.afccinvest.com)和《钦州日报》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钦州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钦州市永福东大街7号,邮编:535000,电话:0777-3681050,电子邮箱:qzszwb@163.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我市认真贯彻施行《条例》,积极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成效。2015年,全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7196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发布信息262924条,推送自治区公开统一平台信息16348条,发布和推送数量全区排名第4;通过政府公报刊发公文1243件,召开新闻发布会32次。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28件,受理28件,按时办结28件。市、县区两级各部门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152次,各级各部门组织业务培训班33期,培训人员数量1870人次。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妥推进,政府工作透明度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有效保障。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基本情况
进一步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下发并收集《钦州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和联系人情况表》,确定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现全市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935人,其中专职12人、兼职923人。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继续严格执行已出台的《钦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钦州市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钦州市行政机关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制度》《钦州市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钦州市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备案制度》《钦州市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钦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钦州市行政机关向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定》《钦州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制定出台《钦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信息发布运行管理工作制度》《钦州市政府门户网站管理制度》等,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审核、运行管理、内容保障、应急处置机制。目前,各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主体部门均已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及配套制度。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公开指南的编制和更新
及时调整、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修订、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明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公开时限,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机构、受理程序,监督方式及程序等信息。各级各部门编制、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以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重点,以政府门户网站为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按照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类别目录要求,2015年3月31日前,市政府门户网站、“一中心两馆”(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和图书馆)、政府公报公布了《钦州市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和运行
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载体作用,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基层信息化应用平台、“一中心两馆”等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的建设,按照设定的版块要求,充实信息发布,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规范各级各部门在统一平台的信息发布工作,确保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及自治区“一服务两公开”基层信息化应用平台(以下简称“两平台”)及时、准确、全面发布各级各部门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二是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建设。规范“一中心两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管理,配备电脑查阅设备,安排专人负责管理,提供查阅服务。三是依托全区电子政务外网,推进“一服务两公开”向基层延伸,目前全市应用“两平台”已达到100%。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多次安排市级政府信息公开业务骨干到县区开展培训,市级开展分期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
二、围绕国家和自治区中心工作,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紧紧围绕国家、自治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工作,印发了《钦州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结合全市第六次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及时公开取消、下放以及实施机关变更的行政审批项目信息,对全市行政权力清单、财政资金信息、公共资源配置信息、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共服务信息、国有企业信息、环境保护信息、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等九大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部署,重点做好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目标任务、牵头部门、工作措施和任务分解。各县区、各牵头部门切实履行信息公开职责。医院、学校、供电、供水、通信等公共企事业单位积极推行办事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将服务项目、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办理结果、办理纪律、收费标准、政策依据、服务承诺、工作开展进程等内容,通过上网上墙、新闻发布、价格听证、服务热线、电子查询、短信告知等方式进行公开。服务行业相关收费项目调整、价格变动、政策变化等信息均及时公布。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情况
2015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对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钦政信办发〔2015〕12号),各级政府及各相关政府信息公开主体部门加强主动公开信息业务审查和保密审查,针对平台发布的文件进行审查,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2015年全市未发现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
(二)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统一平台、政务公开日、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 政府公报。2015年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共编辑出版10期《钦州市人民政府公报》,刊发公文1243篇。通过政府公报公开重要行政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文件,以及人事任免、机构设置、奖励表彰等政府信息。
2. 政府网站。2015年政府门户网站继续健全依申请公开版块,群众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在线依申请公开,2015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18件,按时答复18件。我市还积极对全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全年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信息文件262924条。
3. 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全市通过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发布信息373500条,涉及全市各级407个部门。
4. 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全年共召开32次新闻发布会,政府网站在线访谈24次,内容包括医疗卫生、纪检监察、食品安全、公共服务、选拔干部等方面信息。各级各部门积极通过政务公开栏、电子信息屏、报刊、广播、电视等渠道公开信息,部分单位网站还通过开设热线、信箱、微博等,建立政民互动交流平台,多种形式进行政府信息公开。
5. 政务公开日活动。举办了钦州市第三届政务公开日暨房地产项目并联审批日活动,以开设政策咨询点和服务咨询点的形式,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发放宣传资料1000多份,现场咨询人数300多人,现场解决问题30多件。各县区也根据实际情况开展了政务公开日活动。
(三)主动向“一中心两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
市级及各县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组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并及时分送到本级的“一中心两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方便群众查阅。2015年,市本级共有67个单位向市“一中心两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递交查阅材料,共更新3055条政府信息,市档案局还将政府信息公开材料制成电子查阅档,供群众在电子浏览器上进行查阅。
(四)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
各级各政府信息公开主体部门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工作报告、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指南、机构概况、工作制度、工作动态、监督投诉等信息。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和不予公开备案
2015年在政府门户网站开通了依申请公开版块,全市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28件,受理28件,答复28件。答复的28件中,同意公开答复27件,不予公开1件。
(二)接待场所建设、完善、维护及工作运行
市、县区两级均在“一中心两馆”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接待场所,接待场所统一挂牌,并配备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档案柜、资料夹等办公设备和方便公民查阅政府信息的相关设备。接待场所配备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为申请人提供咨询、填写表格、资料审核等服务,工作机构运行正常。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严格执行中央和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收费规定。2015年,全市未向群众收取任何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2014年,我市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事项而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行政诉讼等情况。
七、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2015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重点领域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有待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的管理有待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应进一步拓宽。2016年,我市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增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意识,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扩大公开信息量,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切实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报刊、杂志、广播、电视、公告栏等公开渠道的优势特点,大力推进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营造良好的政府与社会公众关系,减少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二)加强“两平台”的管理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流程,加强对“两平台”的指导和监督,完善“两平台”的管理机制,对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现,及时解决,做好“两平台”的内容发布保障工作。
(三)加强推进基层政府信息公开。着力加大镇(街道)、村(社区)政务公开工作,加强低保、救助、计生等涉及民生项目的公开,畅通政府与群众互动渠道。公开相关政策规定、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提高工作透明度。
附件:钦州市本级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钦州市本级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
统计指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77196 |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3842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25493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243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62924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7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64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
854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1332 |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32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27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24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1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674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8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
1829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28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19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9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28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27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1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28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2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27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1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5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36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5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935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2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923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
万元 |
97 |
(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5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33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8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