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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5-02-27 18:36 来源: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打印文章】
钦州市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报告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2015年重点工作安排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钦州市政府门户网站(www.afccinvest.com)和《钦州日报》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钦州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钦州市永福东大街7号,邮编:535000;电话:0777-3681050,电子邮箱:qzszwb@163.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认真贯彻施行《条例》,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全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情况公开

  一是抓好项目清理和审批流程优化工作。目前市本级保留行政审批项目615项,其中行政许可审批项目272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343项。应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项目596项,实进驻596项,进驻率100%。对审批事项的办事流程和流程图进行全面梳理、优化,压缩办事程序、环节和时限,推进行政审批操作标准化和无差异化服务。二是推进联合审批和“政务服务日”活动。组织举办5次重大项目联合审批对接协调会,对接审批项目215个,其中现场办结68个。开展“政务服务日”活动,代办项目51个,办结46个,投资额30亿,上门服务45次,组织协调会3次,组织企业座谈会3次,参加企业共计38家,现场共征求意见建议80多条。三是推进县镇村服务机构建设。2014年,灵山县列为自治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暨乡镇机构改革工作试点县,各项改革工作稳步推进。积极推进镇国土资源所、城建所、环保所、安监所“四所合一”改革试点工作,加快镇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实体化建设工作。四是抓好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工作。建成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64个、村(社区)政务服务中心848个,其中纳入自治区级政务服务中心示范点15个。

  (二)全力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印发了《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钦政办〔2014〕51 号)、《关于做好2014年市本级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钦市财预〔2014〕40号),结合全市第六次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及时公开取消、下放以及实施机关变更的行政审批项目信息,加大对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价格收费、征地搬迁、投资贸易、招投标等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如财政部门在本级财政专网上公开本级各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草案,公开税费改革、非税改革及其他各项政策、措施,公开基建投资、劳动工资、物价、经济贸易、外汇、科技、教育、住房、社会保障等改革制度。住建部门加强指导和规范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管理工作,将有关政策在市房产信息网发布。公共资源交易部门及时公布政府采购、土地招投标、工程招投标等信息,其中在钦州建设交易网上公开招标公告508条,中标公告384条,文件通知25条,业务通知3条。环保部门在钦州环保网站发布环保政务信息123篇,包括规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审批、每月环境影响审批项目清单公示、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等。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加强事故调查处理信息公开,向社会公开浦北县“3·24”、钦南区“5·18”、钦南区“6·17”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等3起生产安全事故处置信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通过互联网公开食品安全监管情况,公开监管动态类55条,工作文件类20条,公示公告类37条,政策法规类9条。各企事业单位大力推进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卫生改革、安全生产、服务项目收费的公开。2014年全市重点领域牵头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485条,通过网站公布政府信息4328条,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各重点领域责任单位公开率100%。

  (三)以政务公开日推进阳光政务

  2014年6月,以“公开权力,推进改革,服务民生”为主题,组织开展第二届政务公开日暨重大项目联合审批日活动,以开设政策咨询点和服务咨询点的形式,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发放宣传资料1000多份,现场咨询人数300多人次,现场解决问题30多件。

  (四)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

  各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机构不断加强公开指导工作,从经费、人员、制度等各方面给予保障。据统计,2014年全市共投入政府信息公开经费136.22万元。各级各部门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950人,专职35人,兼职915人。市、县区两级各部门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197次,各级各部门组织业务培训班26期,培训2088人次。在原来一系列保障制度的基础上,制定了《钦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窗口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办法》(钦政办〔2014〕19号),明确各部门在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设置的依申请公开窗口的职责和程序,方便群众和企业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下发了《关于做好我市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工作的通知》(钦政信办发〔2014〕2号),进一步规范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工作。及时调整、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修订、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按照时间要求在每年3月31日前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积极参加自治区举办的各种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班,提高管理水平,提升公开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统一平台、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一中心两馆”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014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9272条,其中编辑出版9期《钦州市人民政府公报》,刊发公文144篇。在政府门户网站开通了依申请公开版块和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专栏,群众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在线依申请公开,并对全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全年市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信息文件2206条。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全市通过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发布信息92108条,涉及全市各级部门407个,政府网站在线访谈10次。目前,全市已应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基层信息化应用平台分别达到100%和80%。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发布信息24556条,同比增长45.88%;各级政府网站发布信息28478条。召开新闻发布会40次。市本级67个单位向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递交查阅材料,更新3055条政府信息,接待电话和现场咨询500多人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政府门户网站开通依申请公开版块,全市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24件,受理24件,答复24件,其中同意公开答复15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9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严格执行中央和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收费规定。2014年,未向群众收取任何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我市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事项而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行政诉讼等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及2015年重点工作安排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主动公开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需要进一步规范,基层政府信息公开需要进一步完善。2015年,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大行政决策公开力度。逐步扩大行政决策公开的领域和范围,推进行政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在决策前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反馈或者公布意见采纳情况。进一步深化网络问政,充分利用政府网站等载体开设问政互动平台,畅通群众参与决策的渠道。

  (二)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坚持依法行使权力,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实现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启动全市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改革,全面清理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按照权力类别编制职权目录,逐项列明权力名称、内容、办理主体、行使依据、条件、期限、监督渠道等项目,将行政权力和责任事项以清单形式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切实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依法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工作流程,加强指导和监督。依法办理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讼工作,认真受理、办理群众举报、投诉。

  (四)大力推进基层政府信息公开。扩大公开的范围,规范办事公开程序,着力加大镇(街道)、村(社区)政务公开工作,畅通政府与群众互动渠道。公开相关政策规定、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提高工作透明度,最大限度方便基层、企业和人民群众办事。扩大村级业务办事公开的范围,加强社保、救助、计生等涉及民生项目的公开,下大力气解决联系和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4年度)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4年度)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条 

49272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条 

3226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件 

223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144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44650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87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425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2247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次 

566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次 

4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次 

35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次 

2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次 

2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篇 

85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次 

1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次 

76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件 

24

     1.当面申请数 

件 

2

     2.传真申请数 

件 

0

     3.网络申请数 

件 

17

     4.信函申请数 

件 

5

  (二)申请办结数 

件 

24

     1.按时办结数 

件 

24

     2.延期办结数 

件 

0

  (三)申请答复数 

件 

24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件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件 

15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件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件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件 

0

          涉及商业秘密 

件 

0

          涉及个人隐私 

件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件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件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件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件 

9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件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件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件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件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件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件 

0

  (三)其他情形数 

件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件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件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件 

0

  (三)其他情形数 

件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件 

18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个 

286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个 

16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人 

950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人 

35

     2.兼职人员数 

人 

915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136.22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次 

197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次 

26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2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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