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西北部湾工业废弃物综合处置中心项目
用地初步选址方案的公示
广西东方园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广西北部湾工业废弃物综合处置中心项目用地初步选址,申请选址用地位于钦南区沙埠镇海棠村委石门坎村,进港公路东面、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北面(详见附图),在城市总体规划中规划为山体绿地。申请用地面积约300亩,处理种类为工业固体废弃物、危险废物,处理规模为40万吨/年。该公司组织编制了选址论证报告,经专家、有关部门论证以及我委审查,拟同意该项目用地初步选址,与城市总体规划不符之处需按程序进行调整。
根据规划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对该项目用地拟初步选址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时间从2017年10月31日—2017年11月8日;公示地点:项目用地现场、钦州日报、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afccinvest.com/)。如对此项目用地选址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限内向我委提出具体书面意见,并请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特此公示。
附件:1.广西北部湾工业废弃物综合处置中心项目用地拟初步选址位置图
2.广西北部湾工业废弃物综合处置中心项目选址论证报告
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10月31日
市住建委联系人:张工 电话:2862006
联系地址:市住建委办公大楼A10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