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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之春小区开发商违规建设垃圾池

2018-04-23 15:54 来源:钦州市市长热线受理中心 字体: 【打印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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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之春小区开发商违规建设垃圾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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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之春小区开发商不按原规划图纸建设,私自在19203室楼下建垃圾池,生活垃圾散发臭味,影响业主生活,请有关部门督促开发商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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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住建委审批阳光之春小区总平图,总平规划19#楼北面为消防扑救场地和生态机动车停车位。经现场调查发现,19#楼北面建设了1间垃圾房,与总平规划内容不一致。市住建为已责令房地产开发商立即整改,按总平内容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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